为了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0号)和《关于印发< 四川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实施办法> 的通知》(川大教[2017]131号)、《2019届四川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和学校的指标分配,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二)、推免工作以立德树人、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坚持德智体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关注考生的道德品质和人格素养,突出创新创业能力考查,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三)、所有推免生均应符合我校推免资格条件并获得我校推免生名额。尊重、维护考生自主选择招生单位、招生专业和招生类型的权利。积极鼓励各招生单位充分发挥学术、学科以及师资等人才培养优势和对学生的关爱吸引学生。
(二)、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未受任何违纪处分或违纪处分已解除;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专研,成绩优良。课程成绩计算采用第一次修读的成绩,补考和重修复修成绩不用于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成绩计算。四年制学生所修必修课程学分和总学分均不少于教学计划规定的 3/4,五年制学生所修必修课程学分和总学分均不少于教学计划规定的 4/5。
(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独立思考、综合分析及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学术发展潜力。
(五)、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和运用能力。具体标准如下:大学英语(含口语) 课程加权平均成绩≥80 分;或英语四级成绩≥568分;或英语六级成绩≥425 分;或 TOEFL 成绩≥88 分;或新GRE 成绩≥310+4 分;或 IELTS 成绩≥6 分;或 GMAT 成绩≥600+4 分。第一外语为其他语种的,参照执行。
(六)、创新创业能力特别突出、科研成果特别显著、专业水平特别高的学生,即专业成绩排名前 5%、且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北大版,以见刊时间为准)发表两篇及以上见刊专业学术论文或者获得2项国家二等及以上竞赛奖励的同学,英语要求可适当放宽,但英语四级成绩必须达到 425 分。此类学生可向学院申请,由相关学科 2 名教授推荐、学院考核确定人选,通过学院考核后参加学校召开的专家组考核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占用各专业推免指标,若未通过学校考核,指标不予返还并将投向全校本科培养质量高的学院)。
(一)、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推免生工作的组织、考核、审定并接受考生咨询、申述及处理等工作。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实行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
组 员: 刘敏、李沄璋、王晖、张炜、段文忠、赖波、江霞、詹宇、戴靠山、余明玖、阎慧群、王庆国、王子云、谭茹文、刘永杰、李艳、曾艺君、陈一、张继刚、王倩娜。
(二)、各专业成立专家审核小组,负责本专业推免生的面试和审核工作,小组成员原则上由副教授以上职称老师担任,成员不得少于5 人。
(三)、事务组
成员:王昊舒、周沁、王天泽、李为之、吴晓华、杨新梅、陈浩、王飞、陈默
职责:审核学生报名,核算学生各项成绩、论文查重、协助专家审核小组面试、面试录音录像。
学院在考核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学生的“课程成绩”、“科研创新潜质、专业能力倾向”和“社会实践活动成绩”确定推免生的综合成绩。符合推免生条件的学生以综合成绩排名并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应包含综合成绩构成中的各项成绩。
课程成绩占 60%;科研创新潜质、专业能力倾向成绩占 35%;社会实践活动成绩占 5%。在校期间(四年制前三年,五年制前四年)所有必修课程必须纳入课程成绩的计算范围,课程成绩准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计算方法为:
课程成绩=∑(某门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科研创新潜质、专业能力倾向和社会实践活动成绩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制定具体考核办法,通过专家面试等方式确定(所有成绩准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专家面试突出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专业能力倾向、专业素养和学术发展潜力的考察。
(二)、科研创新潜质、专业能力倾向和社会实践活动的认定:
1、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倾向:重点考核学生对科研的投入、自身的专业素质、研究能力、科研成果水平和潜在的创造力,主要考 察学生“三进”(进实验室、进课题组、进科研团队)、本人负责和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及其他科研项目的过程情况,包括立项申报书、进展报告、结题报告、论文写作提纲和初稿,以及研究成果如各种学术竞赛获奖、论文、专利等。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倾向包括综合面试和加分两部分,其中综合面试占 20%,加分占 15%。
2、社会实践活动:主要指组织、参加校内外公益活动、参加校内学生组织、社团活动、班级服务等并获校级以上奖励;参加省级及以上文学、艺术类竞赛并获奖;参加省级及以上级别的体育类竞赛并获奖。
3、学院制定《151amjs澳金沙门推免生科研创新潜质、专业能力倾向和社会实践活动加分细则》(见附件 1)。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倾向综合面试成绩由面试专家确定,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倾向综合加分由辅导员老师根据《151amjs澳金沙门推免生科研创新潜质、专业能力倾向和社会实践活动加分细则》进行初评,由面试专家进行认定。社会实践活动成绩由辅导员老师根据《151amjs澳金沙门推 免生科研创新潜质、专业能力倾向和社会实践活动加分细则》进行认定。
(一)、推免工作分为推荐与接收两个阶段,两阶段工作在时间上互不交叉,推荐工作结束后启动接收录取工作。
(二)、各专业将课程成绩(补考和重修复修成绩不用于推免) 排名于9 月11 日前交辅导员老师处(各专业交成绩时,自留一份备查)。
(三)、符合推免生条件的学生 9 月 12日前将保研申请表(在辅导员老师处领取)填好交辅导员老师,同时,将研创新潜质、专业能力倾向和社会实践活动相关材料交辅导员老师处,由辅导员老师分别进行初评。严格实行论文查重,杜绝论文抄袭、伪造、篡改、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同学必须将论文查重,查重办法咨询辅导员老师,查重率超过15%为不合格,不加分。
(四)、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以课程成绩对符合推免生条件且申请参加推免的学生进行初排名。9月 16 日(周日)上午9:30 ,各专业审核小组对上述学生进行面试,给出面试成绩,审核小组成员各独立打分,且必须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考核小组负责人汇总面试成绩,并组织小组成员确定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加分,交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各专业交成绩时留一份备查)。
给水排水工程专业(陈浩):江安校区学院大楼C202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王飞):江安校区学院大楼二楼会议室
环境科学专业(杨新梅):江安校区学院大楼三楼大会议室
(五)、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计算同学的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排序,按学校分配的推免生限额提出推免生初选名单。
(六)、学院将所有面试同学的综合成绩(包含综合成绩构成中的各项成绩),以及审定的推免生初选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10天,全部参加面试的同学要及时查看学院公示。未经公示者不具备推免生资格。
(七)、9月20日学院将公示后的名单交教务处,汇总并初步审查全校推免生初选名单,并将审查情况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八)、教务处将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名单在教务处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学院公示名单的同学要及时查看教务处公示。公示无异议,由教务处将推免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相关信息上传至教育部建立的“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系统”备案)。推荐阶段备案截止后,不再进行补充备案。
(九)、推免生在接收阶段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注册、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孙老师:028-85999799,Email:scu99sbl@scu.edu.cn
(一)、获得免试资格者一律不纳入当年毕业生就业计划并不得中途退出。
(二)、获得免试资格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3、取得免试资格后受到处分或在毕业学年中所修必修课程(包括毕业实习、毕业设计及毕业论文)考核成绩低于满分的 80%分(或良好)。
本实施办法由151amjs澳金沙门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151amjs澳金沙门推免生科研创新潜质、专业能力倾向和社会实践活动成绩加分细则
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倾向重点考核学生对科研的投入、自身的专业素质、研究能力、科研成果水平和潜在的创造力,主要考察学生“三进”(进实验室、进课题组、进科研团队)、本人负责和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及其他科研项目的过程情况,包括立项申报书、进展报告、结题报告、论文写作提纲和初稿,以及研究成果如论文、专利、各种学术竞赛获奖等。主要从学科竞赛、科研成果和发明创造三方面进行评分。
学科竞赛主要指省级及以上科技、知识类竞赛奖励(如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全国大学生周培源力学竞赛、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大学生建筑设计竞赛、大学生城市设计竞赛、 大学生景观设计竞赛、节能减排大赛、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竞赛、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等,由学院确定可加分竞赛,未经学院认可的竞赛不予加分,后附经学院认可的国家级竞赛)。每获得1次国家级一等及以上奖励加5分、国家级二等奖加4分、国家级三等及以下奖加3分,每获得1次省部级一等及以上奖励加2分,省部级二等奖加1分、省部级三等加0.5 分。加分以获奖项目为单位,加分由指导老师和项目负责人具体分配项目参与人,各项目参与人的加分不低于项目总分的10%、不高于项目总分的60%。互联网+竞赛获国家级金奖排名前5的同学,直接获得保研资格,排名6~10名的同学各加0.8分,获得国际级银奖和铜奖排名前5名的同学,按相应等级应加分数的40%,30%,10%,10%,10%进行加分。
科研成果主要指发表在核心期刊及以上等级刊物的专业学术论文和主研的项目。其中,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北大版,以见刊时间为准)每发表一篇见刊论文(文章必须有专业教研室老师作为其中一个作者)加3分,如果发表论文同时被EI收录再加1分、被SCI收录再加2分(不累计);如果仅有录用通知加2分。每主研1个与专业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纵向项目(排名前 5)加2分,主研1个 10 万元以上横向项目(排名前3)加1分,该项目获省级及以上奖励加1分。参加了学校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项目并结题,每个项目加2分;参加了学校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省级项目并结题,每个项目加1分,项目加分由指导老师和项目负责人具体分配项目参与人,参与人以结题报告的人员名单为准,各项目参与人的加分不低于项目总分的10%、不高于项目总分的60%。
发明创造主要指发明专利,每授权发明1项专利第一专利人加4分,其他专利人加1分(第一专利人单位必须为四川大学)。
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倾向成绩可以累计加分,但总分满分为15分,各项加分需提供证书等证明材料,同学必须将论文查重,查重办法咨询辅导员老师,查重率超过15%为不合格,不加分。
社会实践活动主要指组织、参加校内外公益活动、参加校内学生组织、社团活动、班级服务等并获校级以上奖励;参加省级及以上文学、艺术类竞赛并获奖;参加省级及以上级别的体育类竞赛并获奖。
担任学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团委副书记并且满一届加1.5分;担任学院团委学生会部长、副部长并且满一届加1分;每担任一年班长、团支部书记加0.3分,每担任一年其他班级干部加 0.15分(五年制学生最多加4年,四年制学生最多加3年)。担任学校团委学生会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并且满一届加1分;担任协会或社团会长、副会长满一届加0.5分,多次担任只认可一次。如果班级学生作弊、班级发生恶性打架事件,取消当年该班所有班干部(含学校、学院学生干部)加分。担任学生干部加分四年制按三年、五年制按四年每年分别计算,同一学年担任多项职务以加分最高一项计算。
组织、参加校内外公益活动、参加校内学生组织、社团活动、班级服务等并获校级以上奖励每获得一次每项奖励加1分。每参加一次省级及以上文学、艺术类竞赛并获奖每项奖励加1.5分。每参加一次省级及以上级别的体育类竞赛并获奖每项奖励加1.5分。加分以获奖项目为单位,项目加分由指导老师和项目负责人具体分配项目参与人,各项目参与人的加分不低于项目总分的10%、不高于项目总分的60%。
社会实践成绩可以累计加分,但总分满分为5分,各项加分需提供证书等证明材料。
本加分细则由151amjs澳金沙门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互联网+,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全国大学生数模竞赛、全国大学生周培源力学竞赛、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节能减排大赛、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竞赛、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UIA-霍普杯国际大学生建筑设计竞赛、亚洲设计学年奖、REVIT杯(谷雨杯)全国大学生设计竞赛 、全国城市规划专指委城市设计竞赛、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全国大学生设计竞赛、IFLA(国际风景园林师联合会)或IFLA亚太区学生竞赛、中国绿色发展科技创新大会“绿点大赛”、世界华人建筑师协会(WACA)大学生建筑设计竞赛、全国城市规划专指委社会调查报告竞赛、全国城市规划学会“西部之光”竞赛、全国高校景观设计毕业作品展——LA先锋奖、中国(XX)国际园林博览会XX园设计师园竞赛、ASLA(美国风景园林师联合会)学生竞赛、北京世园会大众参与创意展园方案征集大赛、“艾景奖”、园冶杯、海峡建筑新人奖、苏州五维源学生设计大赛、全国给排水优秀创新实验成果大赛、人工环境工程学科奖、CAR-ASHRAE学生设计竞赛、MDV中央空调设计应用大赛、中国制冷学会创新大赛、中国制冷空调行业大学生科技竞赛、“深绿设”全国绿色建筑设计大赛、斯维尔全国BIM大赛、全国高等院校工程造价技能及创新竞赛、全国土木工程专业本科生优秀创新实践成果奖、其他经学院认可的国家级竞赛。
专业
| 土木工程
| 给排水
| 工程造价
| 建环能
| 环境工程
| 环境科学
| 工程力学
| 建筑学
| 城乡规划
| 风景园林
|
指标数目
| 20
| 12
| 5
| 7
| 10
| 4
| 10
| 6
| 6
| 5
|
说明:
1、另有2个鼓励学科交叉指标,1个给土木工程专业和工程力学专业(先土木,后力学),1个给环境工程专业和环境科学专业(先环工,后环科);
2、工程力学的指标中含1个指定到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读研;
3、如若学校增加指标,按建筑学专业、工程造价专业、风景园林专业、环境工程专业、土木工程专业、给排水专业、工程力学专业、建环能专业、城乡规划专业、环境科学专业的秩序每个专业增加1个指标;
4、指标不含吴玉章学院学生和双特生。